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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信息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多媒体设备借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1-23  来源:   点击量:

晋中信息学院

实验实训中心多媒体设备借用管理办法

我校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由实验实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为保证设备使用安全、规范、方便和高效,特做如下说明,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实验实训中心多媒体设备的使用以实验、实践教学为主,不面向个人私用。

第二条 借用人在借用设备时需提前一周到实验实训中心做借用登记,按照借用单要求完整填写内容。

第三条 借用人借用时,仔细检查设备情况及配件是否齐全,有不良情况或配件缺失时要及时说明,并要求设备管理员做好标注,以便归还时有据可查。

第四条 借用人在借用后使用时,确保使用者爱护设备,按照正确的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轻拿轻放、避免磕碰损坏、污染镜头,不得乱拆乱卸。设备借出后至归还前的保管责任由借用人承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借用人应在归还日期内归还借用设备,如有延迟归还情况,及时告知设备管理员。长期借用设备,最长期限为一学期,借用人需在《设备借用登记表》(详见附件1)备注栏内填写长期借用的时间,如在借用期间设备出现任何情况需及时向设备管理员反映情况。在借用期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还。

第六条 借用人在归还设备时保证设备整洁、电量充足、配件完整。存储资料自行保存,保证归还时设备存储卡内无任何资料。在设备管理员检查无误后借用人签字确认。

第七条 如有工作需要,需将设备转借他人使用时,借用人需先执行归还程序,再由新借用人进行借用程序,不得私自转借。如不履行新借用程序,在使用时出现任何问题由经办借用人自行承担。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设备借用登记表

附件1

实验实训中心设备借用登记表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学院

借用时间

借用人

联系电话

归还时间

归还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