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未经允许不得带外人来实验室。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经批准的来实验室协作、工程维护和仪器调试(或维修)等外来人员必须由本实验室人员陪同。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接受各级人员督促检查。
十、各学院每学期第十六周向实验实训中心报送本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试题》。
十一、每学期前四周各学院报送学生实验室考核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学习,成绩不合格者继续进行考核学习,直至成绩合格方能进行学习。